工程搶險車手續(xù)如何辦理
如果單位有特種車在,并且車頭頂部安裝的有警燈,就需要申請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(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)第十五條:警車、消防車、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(guī)定噴涂標志圖案、安裝警報器、標志燈具。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、安裝、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他相類似的標志圖案、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。
所需材料:申請單位應向所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出書面申請(加蓋單位公章),并提交以下材料:
1、車輛行駛證復印件一份;
2、填寫《警燈警報器申請表》一張(要求注明申請理由并加蓋單位公章)。
五、辦理流程:
1、辦理紅色警燈警報器使用證
申請(領取表格) →受理 →審核 → 領導審批 → 發(fā)證(由當?shù)剀囕v管理所發(fā)放)
2、辦理黃色、藍色警燈警報器使用證
申請(領取表格) →受理 →審核 → 領導審批 → 發(fā)證(由當?shù)亟痪ш牻煌ㄖ刃蚩瓢l(fā)放)
六、相關表格及樣本下載,上當?shù)鼐W(wǎng)站就可以了。
工程搶險車生產(chǎn)廠家
工程搶險車銷售經(jīng)理:李品
服務電話:156 7299 6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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